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海南省临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持续强化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构建从市场准入到消费终端的全链条监管体系。
一、 严把源头准入关,落实主体责任
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各农贸市场开办者及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市场开办方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质进行核验登记,并与其签订食品安全责任协议。指导销售者依法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要求其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来源可溯。对于无法提供产地证明或者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用农产品,须经抽样检验或快速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场销售。
二、 强化监督检查与风险监测
执法人员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频次和力度。重点检查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消费量大的品种,查看其是否腐败变质、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在保质期内等。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市场内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随机抽样快检,重点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物等项目。对于快检发现的问题产品,立即要求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后续处置,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消费环节。
三、 推进智慧监管与信息公示
积极推动“智慧农贸”建设,探索在部分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配备电子追溯秤、信息公示屏等设备。鼓励销售者通过信息化手段记录和公示产品溯源信息。要求市场开办方在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示市场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投诉举报电话以及日常检查、抽检快检结果等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 加强宣传培训与共治共建
定期组织市场开办者、销售者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其守法经营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普及食用农产品安全选购常识和维权知识,引导消费者主动索证索票,积极参与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举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查处。严厉打击销售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来源不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以及非法添加、滥用农兽药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通过严格执法,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
下一步,临高县将持续聚焦农贸市场这一重要民生场所,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压实各方责任,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上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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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1 04: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