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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加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精准施策,通过“三举措”持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着力构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强化源头管控,压实主体责任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坚持关口前移,狠抓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的“第一道关口”。一方面,督促辖区内大型农贸市场、超市、生鲜门店等销售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要求其必须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的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文件或购货凭证,确保来源可溯。另一方面,加强对市场开办者的指导与监督,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其建立健全入场销售者档案,定期开展自查,并对场内销售行为进行检查,从市场管理层面筑牢安全防线。通过集中培训、约谈提醒、签订责任书等多种形式,不断压实销售者与市场开办方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其法律意识和自律能力。

二、突出风险监测,实施靶向监管

针对食用农产品季节性、区域性风险特点,区局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聚焦群众消费量大、风险较高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重点品种,以及农贸市场、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依法采取下架、召回、销毁等措施,并追踪溯源,查明原因,依法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在日常巡查中开展常态化筛查,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隐患,实现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转变,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创新监管方式,推动社会共治

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鼓励引导有条件的大型销售单位建立电子追溯系统,实现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销售终端的电子信息追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推动社会共治,通过公示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抽检结果、监管动态和案件查处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营造“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过上述三项举措的协同推进,璧山区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日益严密,市场秩序持续规范,有效守护了辖区百姓的菜篮子安全。下一步,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监管措施,不断提升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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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0 10: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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